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的意思
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
来源: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
来源:-- 唐·唐太宗《帝范》第四卷
引证:
《资治通鉴·汉纪》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;取法于中,不免为下。”
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;取法于中,不免为下。”
《韩非子·难三》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;取法于中,不免为下。”
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;取法于中,不免为下。”
《论语·雍也》:“子曰:‘取乎其上,得乎其中;取乎其中,得乎其下;取乎其下,则无所得矣。’”
例句:语曰:~,择其中而取法之,是岂智者所为耶?
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成语接龙
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字义分解
法
1. (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zhì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)。
2. 同基本义。
3. 又。
4. 法令;规章;制度。
5. 标准;模式。
6. 方法;办法。
得
1. (会意。金文字形,右边是“贝”(财货)加“手”,左边是“彳”,表示行有所得。手里拿着财货,自然是有所得。本义:得到,获得)。
2. 同本义(本来没有而争取得来成为己有)。
3. 找到。
4. 得知。
5. 捕获。
6. 成功;完成。
1. 绝对必要或应当去做。
取
1. (会意。从又,从耳。甲骨文字形。左边是耳朵,右边是手(又),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。古代作战,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。本义:割下左耳)。
2. 同本义。
3. 斩获敌人的首级为取。
4. 拿。
5. 娶妻。
6. 选取;选拔。
仅
1. (形声。从人,堇(qín)声。本义:仅能,只能) 同本义。
1.
于
1.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。本义:超过)。
2. 往;去。
3. 取。
4. 如;好像。
5. 引进动作、行为的时间、处所,意义相当于“在”、“到”或“在…方面(上、中)”。
6. 引进动作、行为的对象,相当于“向”、“对”、“对于”。
乎
1.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符号表示声音上扬,下面的符号表示舒气。“乎”是“呼”的本字。当“乎”借作语气词、介词用之后,就另造了一个从“口”的形声字“呼”。本义:吐气)。
2. 同本义。
3. 表示疑问或反诘。
4. 相当于“吗”。
5. 表示感叹语气或呼告。
6. 表示祈使或命令语气。相当于“啊”、“呀”。
中
1. 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中象旗杆,上下有旌旗和飘带,旗杆正中竖立。本义:中心;当中,指一定范围内部适中的位置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又。
4. 内,里面。与“外”相对。
5. 半;中途;半中腰。
6. 方位名。泛指一个地区内或一个时期内,中间;居中。
1. 正对上;射中,正着目标。
2. 受到;遭到。
3. 造谣;中伤。
4. 合于;符合。
5. 考取;录取。
6. 得到。
上
1. (指事。小篆字形。下面的“一”表示位置的界线,线上一短横表示在上面的意思。本义:高处;上面)。
2. 同本义。
3. 上天;天帝。
4. 上级;尊长;社会的最高层。
5. 君主;皇帝。
6. 工尺谱里的“do”称为上。
1. 汉语声调之一,普通话上声(第三声)。
1. 用在名词后,表示在物体的表面。
2. 用在名词后,表示在某种事物的范围以内。
3. 表示某一方面。